南莫镇人大开展《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为贯彻落实《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强化水利工程管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和正常运作,12月4日,南莫镇人大组织开展《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镇人大主席吴剑英、水利站站长徐磊、部分市镇人大代表参加活动。
座谈会上,徐磊向与会代表解读《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并详细汇报了全镇水利工程设施长效管护的基本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与会人大代表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围绕河坡种植、圩堤管护员队伍建设、闸口维修等提出了一系列客观中肯的建议、意见。
吴剑英强调,水利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事关公共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大局。作为人大代表,一是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学以致用,助力基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取得新实效。二是要加强对《条例》的宣传,以日常走访入户、联系选民为契机,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条例》,及时消除群众疑惑、满足群众诉求。三是要加强对水利工程维护保养,实时关注河道、渠道的畅通情况,泵站的运行情况等,强化对泵站、河道及涉河项目的监管力度,为推进基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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