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2380210/2025-00811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安市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5-02-26 | 发布日期: | 2025-02-2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篮球即时比分篮球即时比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24年,篮球即时比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推进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创建,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争当南通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加快挺进百强县市前二十”筑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聚焦提质增效,营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拟定《机构改革重点任务配套细化方案》,完成党政机构改革。整合设置镇街职能机构,清理规范镇街议事协调机构,编制《海安市“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厘清市镇两级职责边界,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全市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撤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6支执法队伍,全市机构职能体系全面优化。二是提升智慧政务效能。畅通“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路径,设置“一件事”线上专区、服务专窗,实现数据资源“一网共享”,率先发布中介服务规范管理白皮书,迭代升级网上中介超市,形成中介“事项—机构—项目”一网汇聚。三是营商环境持续向好。调整完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构建更优政策体系。深入开展“亲商助企”大走访,针对企业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菜单式”“清单化”交办、销号,解决问题。壮大营商环境观察员队伍,创新观察建议单制度。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打造更高水平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重申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管理相关要求,加强发文计划和立项管理,严格制定程序。统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范化。制发报备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收到部门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完成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持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南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市政府常务会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提升“关键少数”依法决策意识。被征地农民安置人员产生办法等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在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合法性审查过程中,书面征求相关专家以及法律顾问意见,提升合法性审查质效。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根据后评估结果推动决策事项调整和完善。三是规范政府合同管理。对区镇街道政府合同开展专项督察,制发规范政府合同管理提示函,推动政府合同管理规范化、法治化。围绕政府招商引资合同相关法律问题等专题开展专题培训,为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政府签约履约法律风险提供法治支撑。
(三)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激发更优集成监管效能
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和服务。印发《海安市企业实施首席合规官制度工作指引》,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优化执法监管方式。梳理编制综合集成监管事项清单,形成综合集成监管场景(跨部门)清单,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科技执法、“非现场执法”,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二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组建行政执法监督“智囊团”,编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清单》,开展应急管理、文广旅、交运、教体、卫健等领域专项监督,提升监督精准度。与12345政务热线实现双向协作联动,制定涉行政执法投诉事项赋码“三级关键词”,收集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常态开展数据研判分析,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三是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案卷多维评查长效机制,巩固“内部自评自查+现场入驻评查+集中交叉互查”模式,现场“推磨式”联合评查执法案卷。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完成全市行政执法队伍轮训、线下行政执法、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题培训,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四)坚持资源整合重组,增固更实基层治理底板
一是构建联动解纷新模式。整合法庭与司法所资源,建立完善“庭所共建”联动工作机制,推广应用“苏解纷”等线上平台。强化“调解+”机制建设,完善公调、诉调、检调、援调、访调等对接机制。推动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所所联动”,积极融入“一站式”服务体系。加强商会调解工作,着力打造商会调解品牌,培育培优了大公镇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8家商会调解组织。二是有效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制定并发布新法施行的注意事项提示函、救济途径告知调整建议、行政复议宣传折页等,广泛宣传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内审结率100%。推行诉源治理减量工程,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数量超过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逐步彰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创新行政行为重新审查工作机制,在交警、市监等领域先行先试,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三是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深入推进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及时梳理、发布新颁布、新施行法律法规清单,报告新颁布、新施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利用“4·8司法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日”等关键节点,突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社会法治文化建设、基层依法治理等关键举措,推动法律法规实施主体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增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的社会效果。四是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在南通率先探索建立直达基层的气象灾害预警“叫应”机制,明确市镇村三级临灾避险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健全镇村两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成一批镇级物资库、村级物资室。
(五)坚持内外协同发力,打造更密权利监督网络
一是擦亮法治督察利剑。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力度,对交运局等第七轮、第八轮巡察单位量身定制“察前”法治清单。会同人大常委会监司委,对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开展年度进驻式法治督察,针对行政执法暴露的问题,制发《篮球即时比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的专项督察意见》推进整改。二是优化审计监督体系。发挥审计监督预防、揭示和抵御风险的“免疫”功能,整合区镇、国企审计力量。三是强化专项监督效能。聚焦财会监督重点领域,横向与检察院联合开展第三方机构执业违法行为线索排查,纵向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补助政策执行情况、广电系统会计信息质量和预决算公开等联动检查。扎实推进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化、台账规范化,按月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按季汇报专业数据控制情况,全面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法治思维和能力有待提升。少数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虽具有一定的法治意识,但距离融会贯通还存在一些差距。部分行政机关在厘清信访事项和履职事项上还存在一些困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能力水平还需加强。
(二)层级监督合力有待加强。全市监督体系基本建成,但层级间监督协作性不够,基层监督协助能力水平不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持续提升,少数执法人员落实柔性执法要求不到位,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三)法治工作力量有待增强。少数部门和区镇街道法治工作力量配备不足,依法行政能力相对薄弱;司法所作为区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机构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中央党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张立伟教授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专题讲座,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海安建设”专题培训班。部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三专两进一典型”年度实践活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
2.统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巩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首创《法治建设月度工作指引》,从“统筹部署”“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细化责任,持续赋能法治海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落地见效。深入推进落实本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全覆盖,述法主体拓展至市属国有企业。
3.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及专题调研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2024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听取了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本年度工作要点、涉企中介服务、城市数字化转型、重大行政决策、政务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工作汇报,并审议了相关制度文件。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海安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确保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重点做好“五个持续”:
(一)持续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落实好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制度,确保学法时间和实效。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办好各级各类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政执法必训、必考内容。
(二)持续优化政府职能体系。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强化镇街履职清单运用,确保以精准配权、规范行权推动实现基层减负增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转变,持续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持续系统完善行政制度体系。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拟定区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清单。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综合效能。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高质量收官。注重基层行政执法监督业务能力培育,构建“执法监督+法治督察+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复议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立体式监督模式。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将行政指导和服务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
(五)持续构建多元解纷体系。推动行政行为重新审查机制在全市各领域推广运用,力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构建各类调解力量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商事商会调解组织建设,实现专业调处机构的规范化运行。开展“八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加大法律明白人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