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即时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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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2380210/2025-03681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市 文号: 海政发〔2025〕14号
成文日期: 2025-06-26 发布日期: 2025-06-2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篮球即时比分印发海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篮球即时比分印发海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 发布时间:2025-06-2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海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篮球即时比分

2025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篮球即时比分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工作,根据《中共南通市委 南通市人民政府篮球即时比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 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南通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枢纽海安、科创新城”发展战略,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统筹实施、重点突破、双轮驱动、先立后破,以产业绿色转型和能源低碳高效发展为路径,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全力擦亮美丽海安生态底色,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美丽海安建设成效初步显现。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市定目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3%以上,林木覆盖率持续提升。

“十五五”期间,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低碳技术创新和低碳产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碳排放双控制度基本建立,减污降碳协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美丽江苏海安样板基本建成。到2030年,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市定目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5%以上,林木覆盖率保持稳定。

二、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开展能源绿色转型、节能降碳增效、工业领域达峰、交通运输低碳、城乡建设达峰、科技创新赋能、低碳全民共建等“碳达峰七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转型行动。立足本市能源禀赋,筑牢化石能源兜底保障作用,综合运用结构降碳、替代型降碳措施,构建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能源体系。

1.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全力发展分布式光伏,鼓励建设和发展与建筑一体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探索“光伏+氢能”等创新模式。规范有序推进蒋家沙海上光伏项目落地建设。

2030 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80万千瓦。以生物质能资源的能源化循环利用和清洁利用为重点,有序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稳步推进篮球即时比分浅层地热资源,实现资源利用突破。探索“绿电直连”,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电绿证交易规模。(发改委、资源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区镇落实,不再列出)

2.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科学统筹热电联产与供热、供汽需求,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耗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 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不断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科学控制成品油消费,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保持天然气适度增长。推进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创新电能在农业、工业、交通、社区、家庭的应用场景,远期通过电力供应脱碳化,持续削减化石能源消费。(发改委牵头,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运局、商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增强电源协调优化运行能力,创新电网形态和运行模式,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加快新型储能技术应用示范,推进电源和电网侧储能应用,拓展用户侧储能多元应用。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通过多措并举显著提升电力负荷弹性,不断增强电网灵活调节和负荷响应水平,切实有效保障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做好应对尖峰负荷、极端天气等情况下的应急保供预案,提高电力系统应急处置和抗灾能力。(发改委牵头,科技局、资源规划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坚持节约优先,深挖节能降碳潜力,强化精细化管理,全力推进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循环经济降碳行动,进一步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强化能耗强度刚性约束,从源头做好节能降碳,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能耗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制度转变,原料用能消费和非化石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动态用能监测和管理。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达标行动,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深入组织开展节能监察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发改委牵头,数据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持续推广先进适用节能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低效设备。实施能效领跑行动,持续挖掘各行业节能潜力,不断提高能效水平。加强工业领域节能,突出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组织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提高资源投入产出率。探索绿色施工新技术,打造新能源(全电)工地。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加快推动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合理配置、优化布局和绿色运行。探索打造零碳工厂、零碳产业园区。(发改委牵头,科技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控制新上“两高一低”项目,严禁违规项目建设、运行。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深入挖潜存量项目,推动高耗能行业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对重点行业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大幅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发改委牵头,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数据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进度,推进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快递包装等废旧物资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逆向物流服务平台和回收网络。推进开发区、高新区绿色循环化改造提升工程,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打造一批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的示范标杆。鼓励滨海新区进一步发展固废资源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产业,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支持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园区化、产业化集聚发展,规范建立专业化再制造旧件回收企业和区域性再制造旧件回收物流集散中心,加快形成覆盖分拣、拆解、加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完整“城市矿产”综合利用产业链。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发改委、商务局牵头,生态环境局、数据局、城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业领域达峰行动。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提档升级,构建以绿色、低碳、循环、高效为特征的现代绿色工业体系。

1.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动化工、印染、建材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广节能低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推进工艺流程更新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工业领域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综合应用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推动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环境承载要求和安全保障标准的存量过剩产能转移搬迁、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鼓励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到2030年,培育绿色工厂40家。(发改委牵头,生态环境局、数据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新兴产业,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立足海安现有基础,关注新型储能、空天装备等成长型未来产业,推动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扩容提质,推进服务业品牌化发展。促进物流枢纽功能向物流枢纽经济升级,做强平台、做优通道,推动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专业化服务,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互促共进。发挥海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作用,深化实施农业绿色发展行动,推进雅周农业园循环化发展和农业固碳技术推广应用,打造低碳农业试点示范。提升数字乡村智慧农业建设水平,推动智慧农业示范点、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应用场景、农产品电商平台、数字乡村平台建设,推进智慧大田生产场景全域应用。(发改委牵头,数据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提档升级。推动高端纺织产业发展,依托纺织纤维规模优势,积极发展差异化、功能化产品,着力引进一批“高端补链、终端延链、整体强链”的大项目。依托海安南通大学高端纺织研究院等创新载体,推进绿色纤维产品、废旧纺织品资源化再生利用关键工艺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到2030 年,培育纺织产业10亿企业20家。推进新材料产业绿色化,重点发展应用于水处理、传统工艺改造以及新能源领域的功能性膜材料。推动新材料领域绿色产品认证,强化功能新材料产业共性技术开发与应用。推动高端装备产业全面实施“智改数转网联”,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智能工厂建设,提升数控系统、核心零部件自主化水平。探索构建行业企业碳评价体系,推动行业碳足迹追踪与碳核算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先行先试。(发改委牵头,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的深度融合,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在电力系统、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建设运行等领域的应用,实现数字技术赋能绿色转型。创新开发数字化供应链管理模式,推动网络化协同制造,提高精密制造、敏捷制造、柔性制造能力,促进制造业数字化、低碳化发展。推动各类用户“上云、用数、赋智”,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大对企业内网改造、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智能工厂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发改委牵头,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低碳行动。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引导绿色出行,加快推进建设绿色低碳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

1.推进交通运输结构降碳。推进干线公路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构建多层次立体交通网络。提升内河港口集约化水平,全面构建海安市干支衔接、江海联通、衔接南北的内河航道体系。大力发展铁路、水运等集约化运输方式,促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发展江海河联运,构建便捷高效的多式联运体系。加快形成集约化配送模式,大力发展城市绿色配送、智慧物流,探索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分时配送等模式创新,积极开展新长铁路海安站老货场扩能改造,打造长三角公铁水联运中枢。(交运局牵头,发改委、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邮政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积极扩大电力、天然气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加快淘汰老旧车辆、船舶、港作和施工机械。推进城市公交、出租车、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和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应用,推广先进生物质燃料、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加快推广码头和船舶岸电设施利用。加快制定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统筹布局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和运输装备的新能源与清洁能源供给网络,推动港区、客运枢纽、物流园区、公交场站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交运局牵头,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优化绿色出行体系。优化运力配置和换乘环境。加大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共享电动助力车运维监管,实施“互联网+交通运输”,满足城市居民1-10 公里短途出行需求。完善慢行交通体系,推进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慢行系统规划建设,逐步提高慢行道占城市道路的比例,推进城市绿道网络建设,鼓励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精准化、综合性治理拥堵,打造基于移动智能终端技术的服务系统,以数据衔接出行需求与服务资源。到2030 年,主城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60%。(交运局牵头,发改委、公安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城乡建设达峰行动。建立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能耗和碳排放约束机制,推行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动建筑用能绿色发展。

1.推行绿色规划建设方式。构建城乡绿色空间布局,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建设海绵城市。合理控制城乡建筑面积总量,严格管控高能耗建筑建设。落实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全面贯穿至国土空间规划、土地供应、方案设计、建设施工等建设全过程,杜绝大拆大建。因地制宜开展城市微更新微改造,实施绿化美化提升工程和城市生态修复,构建生态均衡的城市绿地系统。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优化农村生活用能结构,减少煤炭、秸秆等传统能源使用,探索提升农业农村碳汇能力,打造绿色低碳乡村。到2030 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5%以上。(资源规划局、住建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倡导绿色设计,稳步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二星级以上的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进绿色施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全面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建材,深入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积极推动公共机构对使用年限长、能效低、节能潜力大、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能源设备、照明设备等进行更新改造。到2030 年,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达到800万平方米,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0万平方米左右,力争推动超低能耗建筑新的突破。(住建局牵头,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建筑用能绿色发展。深入拓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普及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进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建筑综合利用,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大力发展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材型光伏技术在城镇建筑中的一体化应用。推动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建筑示范和应用,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加大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力度,积极制定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鼓励政策,稳步推进既有建筑合理利用地热资源改造,推动公共机构、企业或小区配套利用地热能。(住建局牵头,发改委、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科技创新赋能行动。加快低碳创新载体布局,强化低碳技术研发及推广,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用科技赋能绿色低碳发展。

1.加快低碳创新载体布局。加快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构建“一城两区三核多点”创新布局,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占比。强化企业研发平台建设,鼓励重点企业在绿色低碳工艺技术及成套装备研发方面深入探索。深化低碳产学研合作,与篮球即时比分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术联合创新中心,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推进相关企业完成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重组,争创国家级企业研发平台。加强公共科研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公共低碳技术测试中心、认证中心,进一步完善基础研究、技术测试、标准制定等方面的 服务功能。到2030 年,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占比达4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1000家、1200家,与上海、苏南高校院所合作比例超70%。(科技局牵头,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低碳技术研发及推广。引导企业参与国家、省、南通市的各项科技计划项目,鼓励支持企业以“揭榜挂帅”的形式调动全社会科研力量进行技术攻关,攻克一批碳达峰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支持低碳技术创新和减排模式创新,加强对低碳技术和产品集成攻关,重点建设“光伏+”、微电网应用、氢储能及加氢站试点、便捷充换电池基础设施推广、近零排放、二氧化碳大规模捕集和高值化利用试点、低碳服务业管理等示范工程。积极探索“互联网+智慧能源”相关技术研究及典型应用场景开发,完善推广新能源并网与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发展技术,构建高效洁净、无缝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科学推动前沿技术研究,适时开展地热能、风电制氢、海洋能等资源综合利用的研究推广。到203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3%以上。“十五五”期间,招引优质科创项目1000 个,建设科创项目集聚区8 个。(科技局牵头,发改委、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运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鼓励高校院所、企业、自然人、社会团体等设立从事技术转移、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科学技术普及等领域的服务型企业。利用创成国家级“中国海安(家具)知识产权快维中心”的契机,促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成果运用转化。探索建设前沿技术概念验证中心,支持企业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培育)基地。广泛开展与高校科研院所在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合作,推动重点项目与中国科学院组建人才攻关、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引导重点企业探索多种长效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促成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到2030 年,新增产学研合作项目1500 项,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000 件,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科技局牵头,人才办、发改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低碳全民共建行动。深入推动生产生活方式转型变革,全面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全员思想认识转变,构建全民参与的共建共享格局。

1.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强化绿色发展导向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国土空间规划、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各级各类规划,持续优化全市生产力布局及重大基础设施、公共资源布局。积极推动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增进低碳消费与低碳生产相互促进,鼓励使用符合环保纺织标准或绿色服装标准的纺织品和服装。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行“光盘行动”,提倡绿色居住和绿色办公,鼓励使用节电型电器和照明产品,推行“无纸化办公”。广泛开展绿色生活创建,统筹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绿色出行等重点领域的创建行动,塑造一批绿色生活典型。(文明办、发改委、教体局、科技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运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打造美丽江苏海安样板,加快江海河湖水系生态廊道建设、造林复绿,着力提高单位面积林木蓄积量和碳储量。提升林业系统碳汇能力,推进国省干道、铁路、沿河绿色廊道建设,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沿河湖防护林体系、高标准农田林网、绿色通道、绿色家园等重点林业工程,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升湿地系统碳汇能力,加强沿海滩涂湿地保护,扩大自然湿地保护面积,加强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推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增强湿地储碳能力。探索开展海洋等生态系统碳汇试点,以海岸带生态保护为重点,大力发展碳汇渔业。提高农业农村碳汇能力,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优化种植区和养殖区布局,进一步推广全龄工厂化人工饲料养蚕,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科学开展造林绿化,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强化水环境、大气、土壤治理,防控重大环境风险。(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推动全员思想认识转变。强化干部培训,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党校(行政学校)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和科普,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引导企业树立低碳发展理念,鼓励重点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鼓励上市公司和中央企业开展自愿性的ESG报告。加强教育引导,推动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注重青少年低碳知识普及和行为习惯培养。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组织部、文明办、发改委、教体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国资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保障

(一)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和激励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发展相关领域倾斜,鼓励银行机构积极推广绿色金融创新产品。严格落实惩罚性电价、差别化电价、分时电价和阶梯电价等电价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引导资金,加强对节能环保、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低碳交通等项目和产品技术的支持。落实国家有关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节水、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等绿色低碳税收优惠政策。(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国资办、海安金融监管支局、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参与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电力交易,以市场化手段推动企业节能减碳。支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类项目进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碳普惠机制,引导全民减碳。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持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需求侧管理,积极推广“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模式。(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推动交流与合作。加大绿色低碳贸易主体支持培育力度,鼓励引导企业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管理。 广泛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的低碳合作,积极参与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节能环保等领域合作。大力发展高质量、 高技术、高效益、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扩大新能源技术、 服务和产品出口。(发改委、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市委对碳达峰行动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改委负责牵头抓总,做好统筹协调,定期对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镇、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分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做好协调落实、监管服务,确保各专项行动高效推进,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按年度将情况报送发改委。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按照部署,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各区镇、各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拥抱低碳生活、支持绿色发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