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12380210/2021-02619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文号: | 海政办发〔2021〕77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5-14 | 发布日期: | 2021-05-2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篮球即时比分印发2021年海安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1年海安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篮球即时比分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2021年海安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营造安静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根据《2021年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通城整办〔2021〕4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重点,聚焦民生,聚焦短板,组织开展主要道路两侧箱体、建筑立面、停车秩序等三大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城市形象大改观、功能大完善、品质大提升。
二、工作目标
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有效解决长江路(中坝南路—通榆中路)、江海路(永安北路—凤山南路)、曙光路(中坝中路—凤山南路)、人民路(中坝北路—宁海北路)、中坝路(江海中路—黄海大道)、永安路(江海西路—黄海大道)等六条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箱体、建筑立面、停车秩序上存在的问题,推进主要道路两侧箱体整治,按照优化整合、规范设置、包装美化的要求,实现箱体整洁、有序、美观的目标;推进主要道路沿线建筑立面整治,按照拆违、整理、修复的要求,实现建筑立面净化、序化、美化的目标;推进主要道路停车秩序整治,按照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要求,实现停车秩序规范、有序、文明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科学整治,有序推进。按照南通市制定的整治标准,实施标准化整治,先易后难、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坚持点、线、面结合,整体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打造城市管理新标杆,全面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二)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加强源头管控,剖析问题根源,注重设施配套,健全完善功能,落实治本措施。坚持整治、建设与管理并重,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三)协作联动,社会参与。坚持统一领导,注重上下联动与条块结合,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赢得理解与支持,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主要道路两侧箱体专项整治
一是优化整合,合理减量。严控道路箱体设置类别、规模与数量,拆除废旧箱体,推动箱体减量化设置。二是统筹规范,设置有序。破损陈旧箱体要进行修复出新,确保功能完好、美观协调。新设箱体应统一设置标准,坚持整体设计原则,规范箱体尺寸颜色,实现道路箱体与周边景观风格一致。三是风格统一,包装美化。针对无法进场所、进绿化影响市容观瞻的箱体,统一设计、包装美化。
(二)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立面专项整治
一是规范空调外机。空调室外机安装不得破坏建筑物立面整体形象;空调室外机支架应采用防腐蚀材料并作防锈处理,保证牢固安全。
二是粉刷出新立面。整体美化、修复建筑立面,提升建筑立面整体效果。
三是规范私拉乱接线路。按照整齐、有序、美观的要求,清理和序化杂乱无章管线,整理、归并和隐藏设置建筑外墙各类线缆。
四是拆除违法建设。对主要道路两侧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重点整治,强力拆除,做到即拆、即清、即整。
五是规范户外广告。推进沿街店招店牌规范设置和品质提升,确保同一建筑立面的门头店招规格、材质、色调、尺寸等统一、有序。重点整治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设施陈旧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广告店招设施。
(三)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一是合理配置增加停车场所。在有条件的区域谋划建设高标准公共停车场,满足城市停车需求。在城市道路两侧空闲场地及商场、公园、学校等人流密集区域规划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点),设置停车标志牌,划停车线,使非机动车停放车头朝向一致。
二是加快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综合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等,提升停车空间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效率。在科学设置标志、标线的基础上,合理划定路内停车区域及泊位标线。扩大停车收费范围,推行停车差别化收费。对机动车不在泊位内停放、不按指示方向停放,占压绿地、盲道等行为进行严管重处。
三是重拳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围绕商业中心、医院学校、集贸市场、居住小区、交通枢纽等停车矛盾突出的交通堵点、秩序乱点,重点整治乱停乱放、侵占盲道、占压绿化、堵塞通道、私设泊位、设施破损等行为。综合运用执法人员巡逻、执法巡检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多种手段,严格查处各类违法停车行为,及时拖移违停车辆,提高违法停车成本。
四是完善停车管理机制。探索停车秩序管理服务外包,建立规范的、专业的停车秩序管理员队伍,实行定路段、定人员、定责任,严格落实考核奖惩。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明确任务,制定方案。对照整治内容,通过市民投诉热线、数字化城管系统和实地调查走访等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完成摸底调查,明确整治任务,研究制定年度任务计划。
第二阶段:全面发动,实施整治。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照整治任务和时间要求,落实责任主体,全面推进各项整治项目,逐项整治、逐项销号。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保证效果。组织项目“回头看”,梳理项目状态和工程品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由市城管委办牵头落实项目检查验收,集中宣传年度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城市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整治质量和水平,巩固整治成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文明办、公安、城管、城建集团、电信、移动、联通、江苏有线、供电等职能部门和各街道社区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考核。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涉及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协同做好各项工作。街道、社区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深入发动、做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三)完善政策措施,落实长效机制。坚持对照标准、结合实际,实施“一路一策”。创新城管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专项整治后要实行常态化管理,纳入正常工作任务,做到整治改造一路,完善提高一路,长效巩固一路,切实提升城市市容面貌和市民居住环境。
(四)建立考核机制,严格督查考核。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实行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实施月报告、季检查、年考核。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部门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在督查考核中,将居民对整治工作的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各部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完成情况,年底纳入“城市管理”考核中。
(五)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尊重社情民意,扩大公众参与,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六)加大资金投入,全力保障整治。主要道路两侧箱体专项整治由市文明办牵头统一组织,建筑立面专项整治由责任单位从年初预算内支出,停车秩序整治经费由市城建集团负责,其余费用从市城管局城维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