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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来海开展立法调研
来源: 海安日报 发布时间:2026-03-11 字体:[ ]

3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爱军带队来海,就《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姜永华,海安市委副书记、市长赵男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徐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吉祖荣,副市长邓加忠等参加活动。

自《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海安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持续改善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水环境质量。“十四五”以来,累计实施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58项,涵盖支流河道治理、农田退水治理、尾水湿地建设等领域,通榆河沿线各相关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主要污染因子浓度呈明显下降趋势,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取得明显成效。

调研组一行先后走访了海安润泽表面处理中心、新通扬运河三里闸应急水源地、新通扬河生态廊道等处,现场与基层工作人员沟通交流,详细了解了海安在水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生态区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治理举措,以及各项工作落地实施后取得的实际成效,为《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修订收集一线意见建议。

张爱军充分肯定了海安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他指出,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面对经济发展新形势,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推动法治保障与高质量发展相得益彰。海安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为条例修订完善提供了有益实践参考,省人大常委会将认真研究吸纳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

张爱军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处理好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关系,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生态家园。要立足江苏实际,聚焦立法重点难点,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优化管控措施、强化面源防治,提升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各方资源力量,推动解决方案持续深化、落地见效,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赵男男汇报了海安市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她表示,海安将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要求,进一步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法,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全力保障流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座谈会上,相关园区、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就条例修改完善提出了意见建议。(贺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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