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属于工程建设项目呢?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铁路(含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
二、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地应如何确定?
项目所在地经办机构负责项目参保登记。
篮球即时比分经办机构为:海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点:海安市长江东路10号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大楼三楼17-20号窗口
联系电话:0513-88921580
三、工程建设项目参保需提供哪些材料?
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单位办理工程项目参保时,应向经办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
2.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项目备案证;
3.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房屋建筑类项目应提供住建平台归集的合同信息表)。
四、谁是缴费主体?标准如何确定?
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的办理,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总造价和全省统一费率(现行费率为0.09%)缴纳工伤保险费。
五、工程建设项目延期或变更怎么办?
工程建设项目参保延期或变更时,应及时向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项目延期的在原竣工日期到期前办理,其他变更的及时办理),同时提交《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变更表》、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变更表(追加工程造价证明材料、工程延期证明材料等)。追加工程造价的按规定补缴工伤保险费。
六、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的开始时间和终止时间如何确定?
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的开始时间和终止时间以建设单位提交的施工合同载明的开工时间、完工时间为准。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已经开工的,经办机构以办理手续时间为开始时间。晚于施工合同载明的开工时间开工的,经办机构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许可证载明的开工时间作为开始时间。
七、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为了保障建设项目人员工伤待遇,工程建设项目参保后,对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总承包单位应及时办理用工增减变更,人员变更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网址:http://rs.jshrss.jiangsu.gov.cn/
2.建设单位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将工程转包、分包或者劳务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及时向经办机构备案。
3.建筑施工企业以建设项目参保且已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参保期内发生工伤的人员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